公安工商介入调查违规租房者依法处理

2012-06-28 14:48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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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26日晚,电视问政节目播出后,江汉区公安分局、工商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对“求职公寓”问题做出初步处理。

    昨日上午,江汉公安分局责成水塔派出所仔细调查辖区“求职公寓”;江汉区工商所也责成水塔工商所迅速组织全所人员对可能涉及的两个社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两部门调查结果一致:初步查明,湖北钟祥人谢某,武汉某高校应届毕业生,于今年3月租下长健里8号702、802室(内复式楼),共设床位20张,未办理相关证照手续,以每张床位300元/月至350元/月的价格,供在汉应聘求职人员暂住。

  公安方面表示,该行为属房屋出租行为,管理主体为房地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有管理职责。按照该规定,谢某应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登记、上报承租人身份信息。水塔派出所正在对谢某出租房屋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拟依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水塔工商所工作人员检查时,当事人不在现场。该所通过社区找到房东,向其宣传法规,要求其收回租赁房,协助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下一步他们还将采取措施,通知当事人接受调查处理,并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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