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十个“多头管理”问题明确主责单位

2012-06-26 14:46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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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沿街违规开设门店等十个群众投诉集中的突出问题,均结束“多头管理”,分别明确了牵头责任部门。昨日,全市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工作推进会召开,要求配套建立部门联动协作、问责追责等工作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确定为今年深化治庸问责承诺整改的十大突出问题之一。沿街违规开设门店、建筑物内底层地面非法下挖、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非法填占湖泊和向湖泊排污、机动车排气污染、城市道路井(沟)盖缺损、架空管线影响城市容貌、漏洒乱倒建筑垃圾、违规经营旅馆、新建住宅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落实不到位等10个问题,因涉及多部门管理、职责不清,群众投诉较为集中,纳入此轮清理部门职责的范围。

  按照“一件事情有一个部门牵头”的原则,上述十个问题中,六个问题的牵头责任单位明确为市城管局,其他四个分别为市水务局、环保局、公安局和房管局。牵头责任单位既承担牵头责任,同时也被赋予了一定的责任追究建议权力。

  昨日会议部署,我市将配套建立部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投诉集中受理和快速反应机制,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活动。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志强要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再加压力,再添措施,建章立制,配套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和法制,加强统筹协调,克难攻坚,争取一个阶段重点解决一个突出问题。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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