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湖之市”吹响“湖泊保卫战”号角

2012-06-24 15:52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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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李晓萌通讯员祝飞实习生王湘怡)素有“百湖之市”美誉的武汉,再次吹响声势浩大的“湖泊保卫战”号角。昨日,数易其稿的《武汉市湖泊整治管理办法》颁布,对各种破坏湖泊的行径明确说“不”。伴随《办法》的颁布,全市将开展—系列湖泊整治保护行动,重现满城碧波美景。

    保护湖泊,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杨松指出,武汉建设“两型社会”,水环境建设要走在全国前列。市长阮成发要求,以“铁的精神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破常规重拳治湖。

    2002年,我市出台全国首部湖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保护湖泊走上法制化轨道;2005年,又配套出台政府规章《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依法治湖更具可操作性;市政府此次出台的《武汉市湖泊整治管理办法》,则针对水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突出“整治”二字。

    “针对湖泊保护制定了如此完备的地方性法律规章体系,堪称史无前例。”昨日,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表示。

    重现碧波美景“一湖一策”整治全市湖泊

    我市将根据每个湖泊的不同特点,遵循有利于湖泊自然修复、有利于良性生态系统的原则,采取“—湖—策、—湖—景”的方法,整治全市大小湖泊,以重现碧波美景。

    根据《办法》要求,湖泊整治应达到下列目标:湖泊水质达到湖泊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入湖水质不低于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标准;湖泊自然修复能力恢复或者增强;湖泊岸线固定;湖泊配套建设的排水泵站、污水处理设施、园林小品等市政设施应当与湖泊景观相协调;湖泊周边污染源得到有效防治。

    我市将制订湖泊整治年度计划,包括湖泊整治名录、整治时限、整治内容、整治方式等,由市水务局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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