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推进幸福湖北建设

2012-09-12 10:09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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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张通)

  住房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体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把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不久前召开的省第十次党代会规划了建设幸福湖北的美好蓝图,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以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有序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改造农村特困家庭危房,改善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并且将“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和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困难群众住上平安房、安居楼”,作为未来五年建设幸福湖北、实现“十个确保”的目标之一,这必将对加快推进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共建幸福湖北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领导全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省政府要求,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实行了目标责任制管理,省政府每年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并纳入对各级政府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省政府多次召开动员会、督办会、现场会,进一步提高全省上下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力推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2年,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我省签订的目标任务是33.56万套(户),今年我省实际下达给各市州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是36.44万套(户),其中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4万户,实物建房33.04万套,超国家下达我省实物建房的目标任务2.01万套。截止7月25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实物建房基本建成11.2296万套,占国家下达我省目标任务的74.86%,占省政府下达各市州目标任务的61.6%,为圆满完成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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