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食品安全监管有力,才能吃得安心

2012-10-12 10:58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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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提案人:民革、民建、农工党、九三学社、台盟等

  □建议:从制度层面上改革创新,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进展: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施行《食品安全法》,2010年1月20日正式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

  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加重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虽然相关法律陆续出台、修改,但食品安全话题一时间尚不能从人们关注的视线中退去。“三聚氰胺奶粉”、“苏丹红鸭蛋”、“问题豇豆”,这些近几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至今仍让人们谈之色变,而对“地沟油”、面粉增白剂等问题的忧虑也萦绕在人们的头脑中。围绕如何让百姓吃得更放心,不少民主党派将目光聚焦食品安全问题。

  近年来,民革、民建、农工党、九三学社、台盟等多个民主党派多次向全国政协会议提交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提案。

  民革中央在提案中指出,随着食品产业技术的发展,一些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出现,而且污染环境的物质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造成食品中致病因素不断变化。我国应加强危险性评估、食品毒理学等相关基础项目的建设,加强居民膳食调查、暴露量评估及关键检验技术等项目的研究,不断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网和食源性疾病检测网,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危险性评估信息资料共享平台。

  民建中央通过调研认为,必须从制度层面上改革创新,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健全的法律体系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要素。”首先,要完善现有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在实践中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食品安全法》,且执行落实到位。其次,明确政府责任,建立国家层面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目前我国有食品安全委员会、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多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既存在工作交叉也存在工作盲区。建议在国家层面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第三,严把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严查严办各种违法行为。第四,细化并认真执行食品安全召回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案卷制度。

  农工党中央在提案中建议,政府应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对经营食品的业户建立专门的“户籍档案”,从经营资格、经营行为、人员组成、产品构成等方面严格规范入档。实行严格的“可溯监管模式”。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对生产、加工、运输等各个环节实行追根溯源。

  九三学社中央则在提案中建议,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解决“人”的问题。

  台盟中央建议,加强食品安全预测,实现食品安全预警。建立食品专家库或委托专业机构,随时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信息支持,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施行《食品安全法》。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加重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起刑点从“拘役”提高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列出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渎职的刑事责任。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集中打击、整治非法添加和违法生产加工行为。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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