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集市民意见

2012-12-16 05:42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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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随着武汉地铁2号线通车时间的临近,为方便乘客出行,创造安全、便捷、文明、舒适的乘车环境,昨日,市交委出台《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市民公开征集意见。

    超程、蹭空调者需补交票款

    《守则》规定,乘客持票通过闸机进入付费区后,应在3小时内通过闸机出付费区,超过规定时间的,按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

    武汉轨道办负责人介绍,这是为了防止那些为了蹭暖气、空调而反复乘坐不出站的旅客,实际上是霸占公共资源,因此要按单程最高6元的票款补交。

    此外,进入进站闸机后遗失车票,视为无票;无车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的,应按单程的最高票价补交票款;乘车超程的,出站时过不了闸机,应补缴超过部分票款。

    成人可免费带一名1.2米以下儿童

    根据《守则》,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不得单独乘车。一名成年购票乘客可免费带一名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须按超过人数购票。

    此外,年满65周岁的老人,持老年人优待证可享受与乘公交一样的优惠,即包含公交、地铁等轨道交通在内,一年可享受730次免费;伤残军人、警察、盲人、下肢残疾人、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可免费。

    禁带宠物、禁食 可带折叠自行车

    《守则》规定,禁止携带猫、狗等宠物,或未经全封闭包装的活禽,以及其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动物上车。

    禁止在车厢内进食,以及在车站和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禁止携带氢气球、铁锯、铁棒、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运货平板车等。但体积、长度符合要求的折叠自行车除外。

    携带物长度不能超过1.6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体积不超过0.15立方米或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8米。

    对乞讨、卖艺说“不”

    武汉拟对乞讨、卖艺这些行为说“不”,禁止在轨道交通车站内和车上乞讨、卖艺、拾荒。

    轨道办负责人表示,国内的乞讨、卖艺者往往会对乘客造成影响和干扰,市内地下通道内都禁止卖艺,地铁更要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

   此外,《守则》还禁止在车站或者列车内使用滑板、轮滑鞋。

    同时,一些文明行为被提倡:主动让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车,并为其让座;在安全线内候车,先下后上。(记者韩玮 通讯员黄跃华)

责编:张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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