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2012专题 > 诚信315 > 维权大事记

乘客滞留机场6天获赔2000元

2012-03-07 16:58我要评论
分享到: 6.02K
字号:T|T
2011年5月27日,新加坡籍乘客X女士和T先生在襄阳机场安检时,被告知不能登机,致使两人在襄阳滞留6天。乘客认为,不能登机的原因是机场内部信息错误造成的。

  襄州区消委调查后认为,两名外籍乘客确因机场内部信息错误不能登机,襄阳机场应赔付消费者滞留襄阳期间的损失。经多次沟通与协调,双方同意,首先机场尽快让旅客登机回国;其次,委托中国代理人代其维权。7月20日,经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襄阳机场赔偿X女士和T先生2000元。

责编:李莉莉

分享到: 6.02K
合作网站

网站简介网站地图版权说明豁免条款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406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 B2-201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