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纯洁 固根基——近五年湖北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剪影

2012-09-05 07:59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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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黄璐 通讯员宋晓辉 金颂)“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十七大以来,全省各级各单位共制定和修订反腐倡廉法规制度5112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制度建设:筑牢防腐“防火墙”

  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我省先后出台了一批重要的法规制度,如《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湖北省行政效能监察试行办法》、《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针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省及时出台了《湖北省严肃换届纪律风险预警防控办法(试行)》,对换届期间易发多发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5个方面的17个风险点,提出了20多条具体的防控措施,起到了较好的防控效果。

  围绕自身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先后出台了《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努力探索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机制制度。

  一项项法规制度的建立,犹如一道道预防腐败的“防火墙”,确保了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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