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曙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曙光
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改善民生、保障民安、维护民利、促进民和为着力点,努力探索具有武汉特色的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形成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大局平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2013年力争在全市推广 “4+1”领导协调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推动重点领域“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
拓展居住证服务功能,在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落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中考、高考等更多公共服务项目落实上有新的突破。
通过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加强矫正警察和工作者队伍建设,落实分类分级管理,防止失控漏管。
深化校园及周边整治,总结出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的经验。
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社会面、社区等“六张网”建设,继续推进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提升城市治安防控水平。
把网格化服务管理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依托网格化工作平台,赋予社区综合专干、网格员更多的服务职能,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网格化服务管理带来的变化和效果。同时,继续解决好劳动就业、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改善等重大民生问题,不断推动公共服务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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