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2011专题 > 整治道路 > 它山之石

杭州每个城区最多保留三个占道经营夜市

2011-03-13 17:47我要评论
分享到: 6.02K
字号:T|T
(杭州日报)杭州市将对现有占道经营夜市进行筛选,每个城区最多保留3个占道经营夜市,其余的均予关闭取缔。截止到12月底前,凡不符合“少扰民甚至不扰民,少影响动静态交通,位置适中、确保人气”标准设置的夜市,将被纳入整治范围,关闭夜市中的摊位可根据条件并入保留的夜市。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夜市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经过前一阶段调查摸底、集中筛选后,全市六城区及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内,除明确保留的夜市外,其余占道经营的夜市将被依法取缔。

  对经确认合法的夜市,按照夜市设置规范进行整治,并实施提升改造,完善供水、供电、排污等硬件设施及摊档设施,纳入道路保洁、街面保序管理考核范围。对未按规定乱设置摊点、死灰复燃的违法夜市,一经发现,即予严厉查处。

  副市长张建庭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开展夜市建设和夜市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夜市整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要做到五个坚持,坚持按职抓落实,属地抓落实,合力抓落实,稳妥抓落实。夜市整治工作仅仅是夜市健康有序发展的第一步,重点和难点在于落实夜市的长效管理工作。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的行业准入制度,明确夜市管理机构的责任、义务,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巩固深化整治工作的成效,以干净整洁的面貌迎接新年的到来。

分享到: 6.02K
相关阅读
合作网站

网站简介网站地图版权说明豁免条款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406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 B2-201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