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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聚焦校车安全

2012-01-07 18:06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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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郝琦 彭向东)

 

左起:市政协委员朱志丹、柯昌明和邓超

  “校车安全已成全国上下共同关注的问题,希望武汉发扬‘敢为人先’的城市精神,率先解决该问题,展现全国中心城市的担当。”1月7日,市政协委员邓超华、柯昌明和朱志丹走进长江网演播室,对校车管理建言献策。

 

  邓超华委员提议,要树立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是“公共产品”的理念,他建议市、区各级政府把校车管理纳入民生工程范畴,记入市政府10件实事,由政府公共财政为其“买单”。同时,设立校车准入门槛,校车驾驶员年龄应当在24岁到55岁之间,驾龄满三年以上,驾历应当无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交通事故违法记录,简历中无不良记录,否则不得驾驶校车。

 

  柯昌明委员表示,曾有网友提议大量引进“大鼻子”美式校车,作为解决校车安全的“终极方案”。他认为,美国城乡发展差异很小,呆板地复制“美国校车”模式,势必会将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校车买回来,后期还需要大量运营成本。”柯昌明委员建议因地制宜地打造“城乡分离”的校车体系,中心城区校车安全问题并不突出,孩子们上学近,有的还有私家车接送,不妨依托成熟的公交体系发展校车,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校车需求更大的新城区和郊区。

 

  朱志丹委员认为,现在农村实行“撤校并校”政策,郊区的孩子到集镇上学,间隔几里甚至几十里路,不得不坐农用车等交通工具。他表示,对这部分孩子,学校应推出寄宿制。他说,目前江夏区已经试行校车市场化制度,政府每年拨出特定资金,成立专业运营公司,每个学生每次坐车收取0.5元钱,其他新城区不妨也考虑这个做法。

责编:谌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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