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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穿衣服是免于性骚扰的明智选择

2012-06-26 16:51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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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日,有女权主义者在上海地铁上公然打出“我可以骚,你不能扰”,“要清凉不要色狼”的标语,由于言语过激而大博眼球,一时舆论哗然。各大媒体,专家,评论员都对此从各自角度发表了看法,要么是女性权利论,要么是群己权界论,看多了都觉得不新鲜,本文出于保护女性的目的,并非从法理上界定怎样才算性骚扰行为,以及如何惩治这一行为。我们把实然问题和应然问题分开,以免显得空话满篇。

  作为一个智能上能理解常识的正常人,我们都应该清楚:现行的法律下,女性无论如何着装,甚至无论着装与否,都不应该受到性骚扰,如果一旦受到性骚扰,实施性骚扰者,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这个结论再明白不过了,但是,这仅仅是一个应然问题。任何一个理念上应然的结论在残酷的现实中都是苍白无力的。不能说“人类向往正义,这个世界上就不会存在邪恶”,或者说“正义的理念能杜绝邪恶的产生。”

  男性和女性因为天然的生理构造原因,以及由此所导致的一系列心理差别,决定了二者在性行为和边缘性行为上的本质区别,男性易受视觉的刺激而采取主动的姿态,女性习惯性被动地通过修饰身体和肢体语言去吸引男性。这也是共识。一个女性在拥挤,杂乱的公共场所,着装过于暴露,不管主观上对自己的着装采取什么态度,客观上都是对异性发出了错误的性信号。因为通过暴露着装的方式修饰身体,正好符合大多数男性正常的性取向,招致男性主动的骚扰和“进攻”也就在预期之中了。

  为什么穿着暴露的女性被骚扰后,作为受害者,那副楚楚可怜的姿态反而难以得到大多数人的同情呢?因为基于大众对以上常识的认同,不管那些因着装暴露而受到侵犯的女性如何巧言强辩对于自身穿着的无意识,或者装出一副“很傻很天真”的无辜相,人们都觉得这是一种很可笑的意识和行为。如果这些女性声称自己不清楚或者不认为暴露的着装能在事实上达到挑逗男性的效果,请问,你们能解释人类发明情趣内衣的心理么?

  笔者绝不否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男性针对女性的性骚扰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也得提醒某些暴露成癖的女性,作为事实上的弱者,确实不宜太过招摇,保持弱者的姿态,是对自我最佳的保护。你很难想象一个娃娃拿着一锭黄金行走于闹市而不遭受抢劫,虽说遭受到抢劫,绝不是娃娃露财的错,法律也理所当然的应该追究强盗所犯之罪。但是这个娃娃明显有更好的法子自我保护,降低受到侵害的概率。毕竟法律为弱者讨回的正义总是滞后的,无法平息既成事实所带来的痛苦。所以说,多穿点衣服是女性免于性骚扰最为明智的选择,而空谈法律和正义,很难降低你受到侵害的潜在可能,实则是“图虚荣而处实祸”。毕竟一般的性骚扰难以取证,就算认定了此一事实,也算不了什么大罪,至多关几天,交点罚款就完事了,遇到愿意“过把瘾就死”的男人,倒霉的还是女人。(长江网 姜涞)

编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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