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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评论:建立公平安全的市场环境

2011-05-11 09:09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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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改善投资环境不可回避的问题。

  公平和安全,是市场环境最基本的条件。市场竞争是否公平,经营有没有安全感,每一个市场主体、每一个企业家随时随地都有直观切身的感受,这直接影响到对一个城市的法制环境、管理水平乃至城市整体形象的评价。

  市场公平是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市场制度上的表现。投资门槛因人而异,市场准入不平等,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国内企业与国际企业、大企业与小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政府公共服务上不能一视同仁,市场公平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市场法治不彰,恶性竞争、假冒伪劣、经济诈骗、虚假合同、侵犯知识产权等现象如果得不到纠正,市场主体就无法公平竞争。市场上如果有砂霸、石霸、砖霸,有强拉强运、强揽强包、黑恶势力干扰,企业就会连基本经营秩序都面临威胁。

  市场环境的这些基本问题不解决,正常的经营和发展受到阻挠,正当的利益受到侵害,打击的不仅是创业的愿望,投资的意愿,经济的活力,也直接降低对政府的评价。相当长时间来,在国内城市发展环境比较中,武汉的政务服务水平和市场环境得分都明显不能令人满意,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市委市政府下大决心治庸问责、转变作风,针对的正是政务服务和市场环境的问题。

  换一个角度看,良好的市场环境,不仅是经济发展的保障,也是市民生活幸福感的重要来源。良好的市场环境,既能保证市民作为投资创业主体的权益,也将保证市民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安全环境本身就是社会治安的内容,企业能从良好的安全环境得益,市民也能因社会治安的改善而生活安宁。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责任在政府。一些时候,一些部门和干部恰恰是市场环境的“麻烦制造者”。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行政权力滥用,越权执法、多头执法、难管的事不管,有利可图的事情抢着管,直接成为不公平竞争和扰乱市场的根源。凡违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的各类投资门槛,要坚决消除。对于破坏公平与安全的问题,要依法严格处理,决不能手软。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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