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2011专题 > 改善投资环境 > 最新报道

5个问题被问政 市交管积极整改

2012-06-29 23:28我要评论
分享到: 6.02K
字号:T|T
(长江日报 通讯员 吴培勇)6月28日,武汉市第二场电视问政后,市公安交管局局长李顺年连夜赶到被曝光的两个路段进行现场处置。目前,问政节目反应的5个问题中,1个已彻底解决,另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卢沟桥路公交站施划停车泊位,公交车进站、乘客上下车受影响的问题

  据了解,沟桥路公交站的停车泊位系市停车管理公司擅自施划。江岸大队的民警曾多次派人用黑色油漆对泊位线进行覆盖,但因车辆碾压、雨水冲刷等原因,被覆盖的泊位线自行显现。

  6月28日电视问政结束后,市公安交管局局长李顺年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要求江岸交通大队在泊位旁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待次日车位空出后彻底铲除泊位标线。第二天上午8时,此处的停车泊位线已被清除干净,同时,将站点一侧的机非隔离交通标线由实线改为虚线,规范公交车进出站秩序。

  市公安交管部门已要求全市各队将以前施划的停车泊位进行清理,车位设置不合理或影响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立即整改。同时,市公安交管部门准备对全市主干道上的915个公交点,统一施划近2000个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引导公交车有序停靠。要求交警对占用公交专用停车位的其他车辆予以重处,保证公交优先。

  宏基客运站紫阳东路无出租车停靠点,市民“打的难”的问题

  据了解,宏基客运站地处中山路与紫阳东路交汇处,设有张之洞路进站口和紫阳东路出站口。车站日发班次1000余班,日均发送旅客12000人次,节假日高峰5万人次。由于该站位于武昌火车站旁,人流车流量大,一旦有车在此临时停车上下乘客,便会引发交通拥堵等连锁反应。为了确保中山路沿线的道路畅通,交警一直以来对宏基客运站门前车辆停放进行严格管理,要求出租车及社会车辆即停即走,不允许出租车在主干道停放侯客,因此没有设置专门的出租车停靠站点。

  今日上午,李顺年到宏基客运站现场办公。提出在紫阳东路宏基客运站侧门对面增设出租车临时停靠点,施画5个出租车停车泊位,允许接送旅客的出租车临时停靠。同时,在中山路与紫阳路交汇的4个路口,分别设置交通标志,引导出租车和乘客到指定的停靠点候车、停靠。

  据悉,市公安交管部门已与市出租车管理处协商,在全市设立770处出租车临时停靠点,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停靠秩序。

  常青北路市政道路被开发商违法施划成红色跑道的问题

  经调查,常青北路的确是市政规划道路,部分道路由美林奥林匹克花园小区出资建设,小区门前的“红色跑道”系该小区擅自改造。

  6月28日电视问政结束后,李顺年局长立即到现场督促整改,东西湖交通大队连夜联系施工队进行铲除。因“跑道”与原路面粘接较紧,铲除效果不明显。目前,已联系专业施工单位来协助作业,预计2天后可以完全铲除。

  银墩路被设置门禁系统,阻止社会车辆进出的问题

  据了解,银墩路属于汉口火车站管理范围,为防止外来车辆进出,规范其内部管理秩序,汉口火车站综治办在此设置了门禁系统,阻止社会车辆进出。江汉交通大队曾多次上门沟通,建议该办放开管制,方便市民出行,但该办始终不同意。经28日电视问政后,江汉区负责人现场答复,第二天解除管制。

  京汉大道、西北湖路临街商铺违法占用停车泊位的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武汉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道路临时停车场养护、维修管理和道路临时停车场特许经营管理工作。”

  武汉市政府确定市城管局下属的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中心负责停车泊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于机动车道上部分停车泊位被该中心出售给临街商铺,市公安交管部门只能与该中心协调共同进行清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据统计,今年3月份以来,交警主动配合城管部门清退违法占用、挪用的停车泊位1350个,拆除挡车器397个。

  电视问政反映此问题后,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辖区城管部门,对京汉大道、西北湖路等公共停车泊位被临街商铺占为私有的现象进行整治,共收扣停车牌16个、锥形筒40余个,共清退被占用的停车泊位129个。市公安交管部门还要求民警每天中午、晚上高峰时段对此路段巡逻整治,一旦发现停车泊位被私自占用,及时通知并协助城管部门进行清理。

分享到: 6.02K
合作网站

网站简介网站地图版权说明豁免条款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406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 B2-201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