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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实行市场主体准入新政 注册资本允许零首付

2011-07-29 10:56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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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王志新 实习生周海燕 王格格 通讯员刘丹 刘昕蕾)注册登记“零收费”、注册资本“零首付”。市工商局昨日宣布:8月1日起,全市将实行市场主体准入“新政”,打造我市最优市场环境。

    此次新政涉及四个方面。实行注册登记“零收费”,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公司在注册登记后6个月内缴足符合法定首期注册资本比例和限额的出资,其余部分在规定期限内依法缴足。

    此外,还将实行市场准入“零门槛”,允许内资市场主体在设立登记时不表述具体经营范围,可登记为: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后方可经营。

    “新政”前期在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试点,自5月16日以来,该区已有724户新设企业享受注册登记“零收费”政策,累计免交注册登记费149.79万元。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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