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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职能部门公开承诺:行政审批提速接受社会监督

2011-07-29 10:46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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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李晓萌 通讯员吴忠新 实习生吴琼 陶诚)昨日,12家市直职能部门逐一作出行政审批提速等多项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市工商局:入园企业注册登记即来即办,其他工业企业注册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对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企业年检1个工作日办结,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

    ■市发改委:工业企业投资备案项目1个工作日完成,核准项目3个工作日完成。

    ■市国土规划局:工业园区内的项目从土地取得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33个工作日办结(含法定土地出让招拍挂23个工作日),各审批环节中审批时限最短立等可取,最长的不超过4个工作日。

    ■市城建委:原来要用48个工作日完成的施工许可办理时限,优化为根据投资主体选定施工队伍方式的不同,分别可在4个、6个和26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商务局:工业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的前置事项,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90个工作日缩短至4个工作日。

    ■市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办证当场受理,当场办结;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即来即办、立等可取。

    ■市安监局:新、改、扩建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时限由各20天缩短至10天(工业园区内为4个工作日),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审批时限由15天缩短至5个工作日,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从45天缩短至7个工作日。

    ■市环保局:工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时限由法定的审批时限6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入工业园区项目缩短为5个工作日。

    ■市公安消防局:市级工业园区内的工业项目,施工审核时限及竣工验收时限均由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缩减至4个工作日,其他工业项目的审批时限一律压缩至10个工作日。

    ■市民防办:工业项目人防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审批”这一项,工业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重大项目压缩为3个工作日。

    ■市园林局:工业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批,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提速至4个工作日。

    ■市气象局:行政许可项目由原5天改为1天,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由原5天改为3天,防雷装置跟踪检测由原3天改为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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