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禁止远城区市管领导干部“走读”

2011-05-11 09:10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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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记者 杨文平 通讯员 吴忠新)远城区少数领导干部“早上来、晚上走”的“走读”现象,是我市治庸问责“风暴”中重点整治的10种庸病之一。昨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的暂行规定》。

  在远城区党委、政府工作的市管领导干部工作日应居住在当地(不含周末)。因公出差或因私请假,应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区党政正职请假一天以上的,区委书记须提前向市委报告;区长须提前向市政府报告。其他区级领导干部请假一天以上,须经区委同意,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向区委书记报告。

  党政“一把手”
  周末不能同时离开

  远城区区级党政机关实行夜间和节假日干部轮流值班制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周末远城区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本地,切实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处理突发事件。出现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性问题时,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妥善处置。

  市区将为交流干部
  改善食宿条件

  市、区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和人性化管理,切实帮助远城区交流干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改善机关食堂、干部住房以及文化生活条件,为交流干部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和环境。

  违反“走读”规定
  可能影响提拔任用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贯彻执行《规定》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抽查结果将作为干部考察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本《规定》,特别是造成不良影响或恶劣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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