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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等七部门表示:倾力推进武汉跨越发展

2011-04-06 10:00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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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省发改委:

  管理权限“能放尽放、一放到底”

  省科技厅:

  支持培育武汉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以改革放权、优化服务支持武汉市跨越式发展。

  在前三批共下放32项管理权限的基础上,下一步将按照“有利于服务市场主体、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有利于全省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管理权限“能放尽放,一放到底”。除国家明文规定或明确要求不得下放的权限外,其他由省发改委审批的事项,如100公里以下地方铁路、农林水项目、重大城建项目的初步设计、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等权限一律下放给武汉市。对需要通过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审批的项目,国家没有明确要求的一般不组织预审,直接协助上报;需要省发改委出具初审文件的,简化手续,及时上报。

  省发改委同时将在规划引领、重点项目、重大改革等方面支持武汉市跨越式发展。


  “武汉大,湖北才能大;武汉强,湖北才能强。”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一主两副”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武汉现场办公会上,省发改委等七部门负责人均表示,将立足自身职能,倾力支持武汉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

  积极支持武汉建设技术创新平台。继续加强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建设,争取生物质能、强电磁场、大地测量等国家重点实验室落户武汉。

  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壮大一批骨干龙头高新技术企业;在武汉重点开展50家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争取10家企业进入国家创新型企业行列;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十二五”期间重点支持武汉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

  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围绕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领域,集合国家、省、市力量实施一批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大力支持武汉建成中国最大的光纤光缆生产基地、激光设施生产基地和中国光通信领域实力最强的研发基地。

  省财政厅:

  为武汉发展输送更多“血液”

  省国土厅:

  用地指标向武汉重点倾斜

  今年1月1日起,将原省级共享税收收入全部下划到市县,作为市县固定收入,税收属地征管,就地入库。今年起,省财政对武汉市老四县的增量返还以2010年实际返还数7.2亿元为基数,每年给予定额返还;提升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规模;今年起,武汉市地方税收增长水平超过平均增长水平后,超出部分享受全省统一的50%增量返还政策。

  继续落实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及其重大项目的特殊财政政策,支持武汉市重大产业发展:“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对东湖高新区及重点企业发展的政策补助将达50亿元;对武汉市引进的对全省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性、引导性的重大投资项目(投资额超100亿元),省财政继续通过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厅积极向财政部争取东湖综合保税区、武汉市外向型企业、东湖自主示范区、武汉城市圈及光电子、生物科技、软件(集成电路)等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财税政策,推动武汉市重点产业快速发展。

  重点保障武汉市规划、计划用地指标需求,全省追加的用地规划指标向武汉重点倾斜。

  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拓展武汉发展用地空间:(一)支持武汉市开展土地先行征收试点工作,将土地征收和转用相对分离,解决土地“征、转、供”周期长等问题,保障重大项目顺利落地;(二)试行重点建设项目控制性单体工程先行用地政策,对有工期要求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开工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项目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经省政府批准可以先行用地;(三)鼓励武汉市探索跨县级行政区域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四)基本农田实行异地代保;(五)对武汉市建设项目采取“异地占补”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调剂耕地占补指标;(六)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的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目前,省政府已批准从省级预留指标中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13.5平方公里,专项用于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东湖综合保税区建设。


  省商务厅:

  努力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建立由相关处室参加的“服务武汉工作小组”,促进服务方式转变,加大服务力度。主要包括:服务支持武汉市传统产业调整升级,做强优势支柱产业;大力支持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积极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强服务协调,推动产业集约、集聚、高效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低碳、绿色经济。

  将通过组织实施国家“核高基”、重大装备、电子发展基金等重大科技专项,大力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大力组织装备制造、食品、汽车、钢铁、化工、纺织等行业信息化程度高的龙头企业进行“两化”融合试点,同时大力推进武汉市“三网融合”试点;加快完成《武汉城市圈产业一体化规划》的编制,引导武汉传统产业向周边有序转移,企业集团总部、研发和营销机构等高端部门向武汉转移和集中,支持武汉远城区工业化进程,促进中心城区错位发展、差异竞争,鼓励优势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配”的路子;积极开展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促进再制造产业规模、规范发展。

  省经信委:

  建立“服务武汉工作小组”

  大力提升内贸流通优势地位。支持武商、中商、中百等商业零售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在省内外跨区域布局连锁经营网点。加快汉口北等大型商品交易中心、专业批发市场和特色市场建设,构建辐射中部、面向全国的批发市场体系。加快推进武汉社区购物中心建设,大力发展便民商业服务。支持和保护我市“中华老字号”创新发展。

  着力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城市。重点支持和积极推介武汉重大招商项目,鼓励跨国公司在汉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加快建设中部地区国际贸易中心。着力推进武汉国家级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基地建设,推进武汉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努力把武汉建设成为有较大知名度的离岸服务外包交付中心。巩固武汉至上海“江海直达”航线,推动开通武汉国际航空新航线。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积极促进信贷资源向武汉倾斜

  积极促进信贷资源向武汉倾斜,为武汉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努力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多渠道为武汉跨越式发展融通资金。加快科技金融创新步伐,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加快推进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快筹建人民银行ACS业务处理中心,使之成为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引领工程,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汉新设分支机构或后台服务中心,鼓励和引导外资金融机构在汉设立区域性总部,支持武汉金融机构向城市圈内其他城市拓展业务,增强武汉的金融辐射力。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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