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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庸办”发布三个《办法》推进“治庸问责”

2011-08-26 18:25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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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昨日,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办理举报投诉工作办法》、《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明查暗访实施办法》和《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督导检查办法》,推进省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的开展。

  根据三个《办法》,“治庸办”将向社会公布相关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受理干部群众对省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软”问题,并进行调查处理。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凡属情节恶劣、问题严重的,要依据干部管理权限逐级追责。对实名举报投诉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回告举报人。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治庸办”、治庸问责特聘监督员和媒体记者,将组成暗访组,对省直机关、所属二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窗口服务、行政执法、行政审批部门和群众投诉多的部门,开展明查暗访并进行曝光。

  明查暗访内容包括:是否存在工作人员随意脱岗、串岗以及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牌、玩游戏,参与赌博和其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有无办事拖拉、违反服务承诺、超时办结等问题;是否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等。8月至年底治庸问责工作开展期间,将对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将分两次进行,分别在第一、第二阶段(宣传发动、自查整改阶段)和第三、第四阶段(督查问责、总结提高阶段)各开展一次。第一次督导检查安排在9月中旬左右,第二次安排在11月中旬左右,每次督导检查在一周内完成。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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