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并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乱倒垃圾乱贴画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行为加强管理的通告》。
《通告》对九类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一是公共场所乱吐乱扔,二是车内屋内外抛垃圾,三是当街焚烧垃圾,四是乱泼污水,五是乱倒垃圾,六是乱贴乱画,七是乱穿马路,八是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九是“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
这九类不文明行为逐一明确了处罚标准,且均为定额处罚和当场处罚。其中乱吐乱扔、乱抛垃圾、焚烧垃圾、乱贴乱画之类的不文明行为,均每次处罚50元。
我市已聘请2000市容环境监督员,他们将上路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和公安交警开展执法管理,劝阻、制止、协助处罚六类行为,即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乱穿马路、乱翻护栏、乱停乱放等轻微违法行为。
据悉,对这些不文明行为的罚款票据,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罚款收入全额上缴区财政。
唐良智说,九类不文明现象在武汉普遍存在,要向所有不文明行为说“不”;城市的和谐与幸福是建立在秩序的基础上,不能因某些个人的行为而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新闻媒体要宣传正面典型,也要曝光负面典型,要进一步激发市民对城市文明的追求,对城市美好环境的追求,对城市荣誉感和归宿感的追求。
唐良智要求,对不文明行为,市容环境监督员劝导要有耐心,要文明执法,重在警示。他还特别强调,全市公安干警和交警要全力配合,维护正常的秩序;要加强领导,以区为主,区长要上街,在马路上解决问题。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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