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半年,曾中一作为人大代表参与了我市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数月内,他和其余代表一起,对我市大型超市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整个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然而,就在执法检查结束不足半年的时间后,受检查对象之一的家乐福超市却被媒体曝光存在价格欺诈问题。曾中一坦承,当时媒体的这则报道让他深感作为一个人大代表的失职。
曾中一说,赋予人大代表进行执法检查的权利,对群众监督社会各项工作有了很大推进,但检查方式不妨多样化。目前人大代表进行执法检查多是类似集中进行,这种“上级视察”般的检查方式需提前组织,难免给受检查方临时应对、掩盖问题留下缓冲时间,导致人大代表的执法检查功效打了折扣。
“集中检查的同时不妨化整为零,明暗结合。”曾中一建言,人大代表进行执法检查,应建立长效机制,可为每名人大代表分配某一领域的检查任务,并要求人大代表通过明察暗访定期提交报告。此外,分配任务时还可根据人大代表所处行业对应分配。如本身从事纺织业的代表,可进行纺织行业的执法检查任务,这样也能便于人大代表做执法检查时查出真问题,更好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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