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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标准”具有历史性意义

2011-02-15 09:08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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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评论员 刘林德)《人民日报》昨日报道,1月25日,总理温家宝邀请10位基层群众到中南海座谈,就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听取意见。温家宝在座谈中再次强调了“权力民赋”,认为“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政府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

    这是对邓小平关于政府施政目标理论的继承性诠释。邓小平曾经说过,“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应以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政府施政的目标”。温家宝延续这一思想,将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人民标准,准确地回答了政府存在的目的、意义等基本问题,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理念。现代民主政府,经人民的共识而建,政府本身只是手段,人民才是目的。没有人民的同意和共识,政府没有合法性基础,失去了民意支持,政府的存在便没有意义。

    将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有助于我国民主政治的推进,有助于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有助于在不断深化的行政体制改革中解放思想、放开手脚。政府如何组建、行政如何开展、机构如何设置、事权如何分配、绩效如何考核,没有条条框框,没有先验模式,只要人民满意,就是好的,一切人类行政理念的先进成果,都可以借鉴,一切符合人民利益的改革创新,都可以尝试。

    人民标准,是对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继承性发展,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后,评判得失的现实尺度。这一提法既是对我国现实的准确判断,也是对历史方向的清醒认识。

    人民共和国进入改革开放时代之后,标准问题的每一次认识和提升,都精确契合当时一段时期的中国现实问题,代表执政兴国相应阶段的认识,促成人们在思想上摆脱束缚、大胆解放,实践中破除成规、创新变革,使得改革开放持续深入,中国社会不断进步。

    改革伊始,拨乱反正,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提出,破除了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对人们思想的禁锢,让国家走出无谓的争论,从不符合中国实际、不合乎时代进步、不合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羁绊中解放出来,开始脚踏实地,充分释放了社会活力。

    生产力标准则是实践标准的具体化。国家工作重心由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经济建设为中心,生产力标准回答了人们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疑惑,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生产力标准的确立,开启了中国经济建设伟大成就的帷幕。

    上世纪90年代初期,改革开放面临“姓资姓社”的疑问,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将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是否有利于提高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判断改革开放得失的标准,在价值上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促成了第二次思想解放和改革开放的深化,使得中国经济建设大胆吸收一切人类优秀文明成果。

    当前,改革开放由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进入全面改革阶段,国家发展由急切追求经济增长转向科学、全面、协调发展,社会发展由效率为先、兼顾公平到公平与效率并重。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以人为本等理念相继提出。这就是常说的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

    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开放面临新的方向,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人民主权意识、公平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更加关注个人发展、个人幸福和个体权利实现。

    国家主要领导人在此时机提出“人民满意标准”,是对新形势、新变化的深刻体会,是对人民当家做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本质和核心的重申和强调,是对“权力民赋”的现代政治理念的正确回应。

    “人民满意标准”,还可以视为当代世界政府行为标准的交集。综观当前国际形势,人民满意与否已成大多数国家政治变化和政府再造的决定性因素。有的国家,政治局势发生动荡,无论是颠覆还是抗议、革命,最本质的原因还是政府失去了民心基础。更多的国家,或进行积极的行政改革,或不断随民意而调整政治的走向,以完善公共服务,获得更多的人民支持。

    将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将人民放在一切事物的中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社会的又一次历史性进步,对国家和政府走向更加文明具有重大意义。

 

责编:翁沁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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