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慧 通讯员 陈骥 王威)2月15日一大早,过早时“喝了两口”司机丁某,刚开车出门便被交警逮个正着。15日,武汉交警再次开展整治酒驾行动,与以往大多在夜间查处不同的是,此次行动提前到上午,丁某也成为当日首个被查处的“酒司机”。截止当日上午11时,全市共有4名“酒司机”被查处,全部为饮酒后驾车。
当日早上8点45分,桥口交通大队民警在游艺路发现一辆从中山大道往顺道街方向行驶的两轮摩托车左摇右晃,民警立即上前拦下该车,民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丁某满嘴酒气,民警要求丁某配合做酒精测试。丁某却声称“没有喝酒”,便要强行离开,民警上前阻拦,丁某竟耍起“泼”来,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周围群众得知丁某酒后驾车“不服管”后,纷纷上前指责,并要求民警严惩。一位路过张先生气愤的说,“喝了酒还敢开车,对我们太危险了!抓得好!”经酒精测试,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饮酒后驾车。面对测试结果,丁某承认,早上“过早”时“搞了两口”,没想到刚一出门就被逮到了。交管部门依法对丁某罚款5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3个月。
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极个别“酒司机”以为早上不会查酒驾,便抱有侥幸心理,在凌晨或清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为遏制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交管部门将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全天24小时持续严管不放松。对酒驾者继续严格按照“四个一律”( 即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的规定进行处罚。
[编辑:徐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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