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
(新华社)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我们编制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大会审议。
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我们要推动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今后五年,我国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是在明显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年均增长7%。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把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结合起来,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挖掘我国内需的巨大潜力,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局面。
--我们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城镇化率从47.5%提高到51.5%,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区域良性互动,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我们要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稳步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支持政策,着力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促进科技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生产力。加强人才培养,努力造就规模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发展体育事业。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