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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湖北省列为国家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试验区

2010-03-06 12:56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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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 晓燕、和平、保林、张磊)“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这是中央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抢占新一轮国际经济科技竞争制高点作出的重大决策。湖北省要抓住这次历史机遇,通过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全面升级。”
    

    李健建议,中央在规划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时,将湖北省列为国家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试验区。他认为,湖北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四个比较优势:一是科教优势。湖北有一批著名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科教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这对发展以科技和人才为支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极为有利。二是产业优势。湖北在发展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汽车产业、光电产业、生物产业、新材料产业、高端制造产业、地球空间信息产业等方面,已经有相当好的产业基础。三是区位优势。长江黄金水道的开发和高速铁路的建设,使湖北在物流方面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从而使湖北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具市场竞争力。四是制度优势。国务院批准在武汉城市圈进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将东湖高新区列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湖北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了难得的制度环境。

责编:程雪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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