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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代表团:"更有尊严"提法内涵丰富

2010-03-06 10:19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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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记者 杨磊、关前裕、陈凌墨)“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这样强调。
    

    5日,湖北团的人大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畅谈“百姓尊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教授说,作为一名法律界人士,听到这个提法很高兴。“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是在满足人民物质层面基础上,对满足人民精神层面提出的更高要求。这个内涵非常丰富,包括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个人权利、追求平等权利等,法律界人士将在这方面展开更多的研究。他说,他正酝酿提出关于尽快制订《人格权法》的议案,对保护个人隐私权等做出法律上的探索。
    

    十堰市委书记陈天会说,“尊严论”是“以人为本”思想的升华,是提出每个人都有追求更高层次精神生活的权利。他说,这要求对弱势群体给予更多关注,缩小收入之间的差距,让百姓感觉生活得更有幸福感。
    

    丹江口市茅腊坪村三组农民辛喜玉认为,“生活得更有尊严”应是一种城乡平等。她高兴地说,城乡之间差距在缩小,城乡居民同等待遇将逐步实现,农民将生活得更有尊严。
    

    广水市俊华养猪合作社理事长黄俊期望,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发挥每个人的特长,鼓励每个人在不同的岗位上平等追求更好的生活。

 

责编:程雪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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