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2010专题 > 创先争优 > 各地经验

山东:青州市探索“四诺”制度取信于民

2010-12-05 16:02我要评论
分享到: 6.02K
字号:T|T
山东省青州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探索推行科学定诺、公示承诺、认真践诺、群众验诺“四诺”制度,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

  科学定诺。开展“戴党徽、亮身份、作承诺”活动,全市统一设计制作5万枚共产党员胸徽,配发到每一名党员,让党员把身份亮出来,时时自警,处处争先。每名党员结合岗位实际,科学确定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分为工作承诺、为民承诺、自律承诺等事项,每个承诺事项都细化为完成期限、具体措施、预期目标等。重点承诺为群众办好的2—3件实事好事,承诺岗位争先目标。目前,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共确定承诺事项13万余件。

 

  公示承诺。党员承诺确定后,召开支委会,逐人审核确认,通过专栏张贴、召开承诺会等形式进行公示。基层党组织结合当前工作和群众诉求,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承诺办好3—5件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实行备案管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监督。建立基层党组织承诺事项台帐,对承诺事项、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有诺必践。

 

  认真践诺。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履诺记实制度,对履诺具体步骤、推进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工作成效及时记录,作为考核验收依据。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事项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采取会议调度、督查通报等形式,督促及时履行承诺。基层党组织聘请300多名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群众代表为履诺监督员,党员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形成互促共进的履诺氛围,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群众验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履诺情况实行销号管理,对党员履诺情况实行考核评价,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评议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考核评价“好”,大多数群众满意的,方可销号;对考核评价“差”,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进行重点管理,责令限期整改,直至群众满意。考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基层党组织履诺情况的考评,由市委统一制定标准,结合年底基层党建述职考核,对基层党组织履诺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考评结果列入全市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分享到: 6.02K
相关阅读
合作网站

网站简介网站地图版权说明豁免条款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406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 B2-201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