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建组办〔2009〕3号)
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的意见》(武办发〔2009〕40号)精神,现就选派人员深入农村开展城乡结对共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深入农村开展城乡结对共建工作,是具体有效地衔接和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的重要举措。各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选派人员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共建工作,为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提供组织和人员保证。
二、各共建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明确一名领导主管、一个专班主抓。对结对共建村,要选派一名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认真负责的干部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与结对村的共建工作。联络员每年到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两个月,切实做到人员、职责和责任落实到位。
三、为加强“四类”重点村的结对共建,切实取得实效,对基层组织薄弱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村塆环境脏乱村和革命老区贫困村的结对共建单位,必须明确专人,驻村开展结对共建工作,并于今年12月底以前驻村到位。驻村时间原则上一年一轮换。
四、各区(开发区)委组织部、共建工作专班要加强对联络员和驻村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协调服务工作,并将各共建单位联络员和驻村人员名单于2009年12月20日前报市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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