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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

2010-01-27 16:34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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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


(鄂组通〔2009〕120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省委决定,深入推进“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使结对共建范围覆盖到所有建制村,务求实效。报经省委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开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的政治责任感

    在全省党组织中开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是省委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自2009年3月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广大农村党员群众的好评。但也存在着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思想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督办指导不到位;少数参与单位共建思路不宽、帮扶措施不实,工作不够深入。同时,结对共建活动覆盖面还不宽,不能满足农村基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和需要。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鄂发〔2009〕30号)明确指出:“普遍推行机关、企业、社区、高校、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等做法,深入推进‘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使结对共建范围覆盖到所有建制村”。这为开展和深化结对共建活动提出了新要求。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定部署上来,把参与结对共建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坚持以城带乡、以上帮下、双向互动、共同受益的基本原则,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把“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办成“民心工程”,实现群众满意、党员满意、组织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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