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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驻村人员管理办法

2010-01-27 17:18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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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稿)

    为加强和规范城乡结对共建驻村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推动结对共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驻村人员由各共建单位挑选思想政治素质好、沟通协调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同志担任,驻村开展结对共建工作,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轮换。驻村人员由各区(开发区)委(工委)、派出单位负责管理。

    第二条 驻村人员职责任务。
驻村人员在派出单位和驻地党组织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五个一”结对共建工作。

    1、协助抓好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检查落实各项涉农法律法规和支农惠农政策。

    2、协助抓好农村经济发展。了解结对村生产发展情况,帮助和指导结对村因地制宜谋划发展思路、拟定产业发展规划,协助村“两委”班子做好群众发动、项目立项、资金筹措和组织落实等工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3、协助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当地党委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帮助和指导村“两委”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村“两委”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程序,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协助村党组织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

    4、协助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和指导结对村制定村塆建设规划,积极争取派出单位从项目、资金、物资、信息、技术等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协助村“两委”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村塆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5、协助抓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协助村“两委”加强村卫生室、图书室等社会服务站点建设,开展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活动。协助村“两委”做好禁毒防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农村矛盾纠纷的调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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