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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先行先试 东湖示范区划出四大“免责区”

2010-08-22 08:57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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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春燕)在股权激励等方面大胆创新,万一没达到预期效果,也不必担心受到纪律处分。日前,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意见,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对四种情形实行宽容失败政策。
    根据意见,四种情形将被减轻或免予追责:集体制定的规定,上级部门未明令禁止,执行中未取得预期效果,但没造成损失和损害公共利益的;造成一定损失,但个人和单位未非法谋取私利、未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经集体研究实施的股权激励、人才培养引进等重大改革创新,未达预期效果,但也未违反法律法规的;从事当时没有明令禁止的科研成果交易或其他经济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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