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劳动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除了“零收费”的优惠政策外,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微利项目贷款,除由中央财政贴息外,其余部分和其他项目贷款由地方财政全额贴息。同时,为鼓励城镇居民提供信用担保,对因借款人非主观因素造成经营失败,无力按时还款的,第三方担保人可只承担未偿债务50%的损失。
另外,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再就业优惠证》实行分类管理,让更多人群享受创业优惠政策。据了解,凡符合国家规定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年内,将全部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并将注明“享受创业扶持政策”,享受创业扶持的税费减免政策。
责编:张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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