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
(长江日报)(评论员 李琼)在两会上,关于“武汉创造”的讨论已经深入到探讨制约自主创新的关键问题。
尽管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金字招牌”已经落户武汉,我们也不乏类似“武汉·光谷”的成功经验,但不可否认的是,武汉离创新型城市的距离并非一蹴而就。转换经济发展的动力,涉及社会整体性的变革与创新。如果我们不能在围绕创新的各种体制机制上,加大变革的力度与速度,“武汉创造”恐难落到实处。
把自主创新作为城市发展的战略,不能仅仅理解成是科技界的事,经济界的事,创新政策也绝不仅仅是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以创新驱动发展,首先在于创新型企业、创新型人才、创新成果等资源的高度聚合。而聚合的前提,就在于科技、教育、投资、进出口、政府采购、区域发展多方面的环境优化和平等的私有产权保护、公平透明的交易规则保护、无歧视的金融产品服务等各种制度配套。
自主创新要靠环境的优化,要靠体制机制的完善,我们并不缺乏这样的认识,但在实践上却突破不够。必须确认,优化环境不是人云亦云,而是要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靠他人未能突破的难题在武汉得到破解;完善机制也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事论事、而是要把自主创新放到整个社会层面中来观察,反思我们存在的问题,瞄准创造力的激发,瞄准以创新驱动发展,来一场社会各领域的大变革。没有哪一个部门,哪一个方面能够自外于这种变革,也没有哪一环节,哪一项具体措施没有变革的必要,没有改进的空间。
改革开放30多年的成功经验一再证明,社会发展的进步和转型正是由千千万万个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和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共同实现的。只有社会在整体上都能有所行动,有所作为,“武汉创造”才能成为发展的主旋律。
责编:张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