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
2010年1月14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河洁作《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9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和挑战,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履行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共办理各类案件71357件,调整诉讼标的额10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和5.9%,其中市法院办理13973件,两个开发区法院办理3416件。两级法院还对48178件历史执行积案进行了清理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