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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林德:恪尽职守也是社会榜样
武汉综合新闻网 www.cjn.cn
发表时间:2009-03-10 11:50 来源:长江网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长江网讯】  (长江日报)武昌区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民警邹鹏勇斗行凶者的举动,被发布到网络。发帖网友为自己初时的犹豫自责,并表示要以他为榜样,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也会出手制止行凶。

  邹鹏的行为,是心地善良者的本能,看到他人危难,出手相助,全然不顾自身安危,这是人性的美好。但邹鹏是一位警察,事发他所巡逻的辖区,这样做也是他的职责所在。

  预防、制止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是警察的社会分工。这意味着警察要经常处于危险境地,我们并不希望警察无谓冒险,但在特殊情况下,警察一定不容退缩。普通人冷漠可能是个人的怯懦,警察的退缩则表示着国家和社会对违法犯罪活动的让步,这是人们不能接受的。

  这样说并非降低邹鹏举动的意义,事实上这正是意义所在。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做忘我牺牲的勇士,但我们可以要求每一位公务人员都尽职守责,做好本分,即便他没有超越职业之外的义举,我们的社会秩序、社会风气、社会环境仍然值得期待。

  公务人员的尽职守责,同样是社会的榜样,可以给其他人鼓舞,供其他人效仿。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邹鹏的行为感化了这位发帖网友。我们可以像这位网友一样,毫不犹豫地说:邹鹏,向你致敬,向和你一样恪尽职守的公务人员致敬,你是我们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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