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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武汉蔬菜产业发展回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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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综合新闻网 www.cjn.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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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讯】
武汉市农业局 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武汉市按照“服务城市,富裕农村,繁荣市场,保障供给,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不断深化蔬菜产销体制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基地建设,蔬菜业为提高市场供应能力、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作出了贡献。30年来,武汉蔬菜业经历了5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一)1978年至1985年,是蔬菜生产从计划种植到向放开市场转变的阶段。市政府要求:蔬菜生产面积按全市人平27平方米(4厘地)落实,按照“就地生产、就地供应为主,外埠调剂为辅”的原则,实行计划生产、计划价格、计划供应。计划制订的基本标准是:城市居民及流动人口,每人每天500克;淡季每人每天400克。生产计划按“以需定产,产略大于销”的原则制订。市政府每年用900万元补贴蔬菜经营亏损,结果是种菜的、卖菜的、买菜的都不满意。
1982年秋,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改革蔬菜产销体制进行探索。1984年7月22日,市政府作出关于蔬菜生产计划、经营渠道、价格放开的决定。12月24日,制发《关于进一步改革蔬菜产销体制的通知》,实行市场在确保以菜为主的前提下,开展多种经营,项目应以蔬菜制品、豆制品、卤制品、鱼、禽、肉、蛋等为主”。武汉市在全国率先实行蔬菜产销体制改革,引起全国的关注,100多个城市先后来汉参观、考察,对全国蔬菜乃至农产品经营体制改革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1986年至1990年,是蔬菜产销“放管结合,以放为主”的阶段。1987年,为促进生产发展,市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签订了菜地必须种菜、五大播期种植面积、生产上市量、大路菜合同订购和菜地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蔬菜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规定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的蔬菜生产和供应负责,并确定了主管副区(县)长。
1987年12月31日,市政府又作出《关于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深化蔬菜产销体制改革的决定》。1988年,国务院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全面推行“菜篮子工程”后,武汉市进一步完善蔬菜产销体制。一是在蔬菜流通领域里,坚持“两不”原则:一不关门,既允许外地菜进来同本地菜竞争,也允许本地菜出去赚钱;二不限价,在市场上出现价格波动时,遵循“价高招远客”的市场法则,不人为出台“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二是在蔬菜市场管理上,放开肉价,使“菜篮子”产品价格全面放开,为市场资源的配置开辟更大的空间。
(三)1991年至1994年,是蔬菜品种结构、流通格局、管理模式实现转变的阶段。1991年,全国蔬菜互调互补的大流通格局逐步形成,外地菜大量涌入武汉。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进一步深化“菜篮子”产销体制改革,大力增强商品经济意识,树立大市场、大流通的观念,在确保武汉市民有菜吃的基础上,瞄准全国大市场发展商品菜。武汉市蔬菜产销体制逐步实现四大转变: (1)蔬菜生产由主攻数量、保证市场供应向主攻质量、提高供应档次转变,品种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2)蔬菜供应由“自求平衡”向“全国调剂”转变,全市逐步形成一批外销菜基地; (3)蔬菜流通由“提篮小卖、自产自销”向“大进大出、批发成交”转变,逐步形成发达灵活的蔬菜大流通格局; (4)蔬菜产销管理模式由“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向“完全放开、间接调控、宏观管理、协调服务”转变,逐步实现“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生产”。 由于武汉市蔬菜产销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极大地调动了菜农种菜的积极性。菜农学习种植蔬菜技术的热情进一步高涨。原来市场上难得一见的西兰花、西芹、芥菜、荷兰豆(菜用豌豆)等“洋菜”品种进入武汉蔬菜生产序列。
(四)1995年至2001年,是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批发市场网络形成的阶段。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蔬菜基地百万亩的发展规划,把“菜篮子”工程确立为农民实现小康的致富工程,确立“菜篮子”产业在市郊县农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坚持实行“菜篮子”市长、区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蔬菜基地建设,调整结构、发展科技,改革流通环节。在城区扩建和新建3个较大的蔬菜交易市场,武汉三镇形成布局较合理的蔬菜批发市场网络。 1985年~2001年,武汉市共投资3.10亿元,开发建设新菜地2.33万公顷。2001年与1984年相比,全市常年蔬菜基地由7500公顷增加到2.04万公顷,蔬菜总产量由99万吨增至443.1万吨,初步实现外销大于内销。
(五)2002年至2007年,全市蔬菜生产正式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武汉市蔬菜产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确立的都市农业发展战略,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核心,紧扣“特色、规模、品牌、效益”四个环节,以企业为龙头,以农民为载体,以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绩效目标管理为抓手,不断提升蔬菜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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