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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李晓萌 实习生张芹)自4月1日起,全市商业、商品住宅等两类经营性用地的供应,将一律纳入全市统一土地有形市场的“总盘子”,统一编制出让计划,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发布信息,按各区域的市场需要统一协调供应。昨日,《关于建立全市统一土地有形市场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
统一土地有形市场实现的“几个统一”,将改变各土地市场分散竞争造成的土地粗放使用和供求失衡状况,促进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这一公开透明的新土地“大卖场”,设在市土地交易中心。作为全市统一土地有形市场的承办机构,市土地交易中心将承担商业、商品住宅两类经营性用地及中心城区其他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按照分步实施原则,工业、旅游等其他用地仍在各远城区(开发区)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
各远城区(开发区)土地交易机构变更为“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区(开发区)分中心”,现行管理体制不变。负责两类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前期报批协调工作;负责其他用地的前期报批工作和招拍挂工作,负责项目招商推介和土地移交、土地收益收缴等工作。
两类经营性用地的交易实行“集权”,原有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仍保持不变:中心城区的土地收益缴入市财政;各远城区(开发区)的土地收益仍全额缴入各远城区(开发区)的财政。
“为进入这一平台交易的土地找到一个好买家,卖出一个好价钱。”昨日,市长阮成发简单形象地对统一土地有形市场提出这个基本要求。他指出,这个市场要能帮助经营性用地在交易中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并逐步增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影响力。
阮成发同时强调,统一土地有形市场要寓管理于服务,增强各项功能,提高交易效率,使土地交易程序更为简化便捷。
据悉,我市将建设“武汉土地市场网”,集中发布土地政策、供求信息、交易行情,开展远城区、开发区用地项目网上报件服务。
我市计划,经过3—5年的努力,将我市统一土地有形市场建设成为立足武汉、辐射城市圈的全国一流土地有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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