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
(长江日报) 去年底,市领导分别到市环保局调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市建设“两型社会”和保护水环境作了重要指示。
建设“两型社会”
我市成为国家“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将武汉推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最前端。对武汉市来讲,这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机遇。
环保部门要通过依法实施环境保护,促进节能减排,促进资源节约。在节能减排上必须走在全国前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在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同时还要保持武汉经济持续增长,既要把环境保护好,又要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到又好又快发展。
保护水环境
水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推进,即:待建的项目,环评未通过的一律不立项;在建的项目,环保设施未验收的一律不准投产;已建的项目,排污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顿;招商引资项目,没有环境容量的一律不准引进。要加快远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统筹规划,着眼长远,加快推进,确保远城区污水处理厂今年全部投入使用。要加大湖泊污染治理的力度,完成湖泊排污口截污及“清水入湖”工程。对中心城区的湖泊水质要实施24小时监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情况。
创新环境监管机制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不仅要实时反映企业的排污状况,还要反映企业排污超标后环保部门的处理情况。监控系统发现排污超标,要在第一时间自动通知排污企业负责人,对排污超标的企业,要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必须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并向媒体公布,让社会监督。同时,要扩大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覆盖面。
责编:张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