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

新闻中心武汉湖北国内国际社会财经娱乐体育
  您的当前位置: 精彩专题 > 配套改革实验区 > 行政管理
王顺华:特殊改革事项须先行先试
武汉综合新闻网 www.cjn.cn
发表时间:2008-10-31 07:57 来源:长江网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长江网讯】  长江日报(记者车莉)“一个城市在30年内3次成为国家改革试点,进入全国改革前沿,确实是难得的机遇。”昨日,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王顺华,在武汉“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论坛专题讨论中,回顾了我市3次重大改革事件。

  第一次是1984年5月,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在武汉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对武汉实行计划单列,赋予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第二次是1993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体改委批准武汉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改革的内容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第三次是2007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批准武汉城市圈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谈到这一轮改革试验,王顺华分析,改革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共性的改革事项,必须在整个试验区内全面推进;一类是带有特殊性或一时难以全面推进的改革事项,可选择在一定区域内率先突破。他说,在武汉市建设区域金融中心、设立首家全国性节能减排交易所、设立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设立光谷科技发展银行、做大做强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设立农村土地综合交易所等,就是带有特殊性的改革事项,必须先行先试。

责编:张莹颖

顶一下
返回首页
延伸阅读
· 王顺华:特殊改革事项须先行先试
· 王顺华:特殊改革事项须先行先试
· 武汉党员踊跃交“特殊党费”
· 武汉结婚新风尚:电瓶车队迎新娘
手机报订阅】 【进入社区】 【精彩视频】 [  打印 ] [  ] [  关闭 ]

网站简介网站地图版权说明豁免条款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70406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 B2-20070023
网络警察
报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