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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金涛 通讯员王勇 鄢祖海)进入我市的排污过高车辆将被限行。昨日,市环保局、市交管局联合发布通告,从9月1日起,所有黄标车白天不得在一环线内行驶。这是我市发布的第一个环保交通管制规定,旨在淘汰高排放汽车,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按照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的规定,我市机动车可分为无标车(环保不合格车辆,按规定不得上路行驶)、黄标车(环保合格但排污相对较高)、绿标车(排放标准较高、排污量较少)3类。
黄标车是指具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使用年限较长,污染物排放相对较多,排放不稳定。据测算,一辆黄标车的排污量相当于一辆绿标车的5—20倍。
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00万辆。一项专题研究显示,机动车尾气在空气主要污染物中占比越来越高,其中氮氧化合物占20%、一氧化碳占63%。城区一环线内,由于交通拥挤,机动车尾气污染更严重。
为缓解中心城区环境和交通压力,我市决定自9月1日起,每日7时至20时,黄标车不得在一环线内行驶。违规者,由交警依据交通管理条例处罚。
据统计,我市黄标车总数约14万辆左右,其中大部分是货车、巴士等营运车辆,少数是小汽车。
环保部门提醒,目前仍未申领环保标志的车主,请立即前往当地环保局或车辆年检站领取,将环保标志粘贴后再上路行驶。
据介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全城限行黄标车。南京、杭州、西安、成都等城市,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均取得较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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