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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黄莹 通讯员叶火生)昨日从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会获悉,从今年3月开始,交通秩序、园林绿化、立面整治、湖泊环境被纳入城市管理第三方日常检查,“大城管”督办考评将比以往范围更广,检查更细,要求更严。
去年,我市构建“大城管”机制,严格城市管理责任考核。市城管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城区环境进行日常检查。其中,对三类街道每个受检对象的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其他受检对象和区域的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各城区街道环境排名在媒体上公布。
在2010年办法基础上,上月,全市又增加交通秩序、园林绿化、立面整治、湖泊环境等考核单项。其中,交通秩序重点考核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违法“三车”整治、违法“黑车”营运等问题。园林绿化重点考核中心城区绿化带环境卫生和缺株少株等问题。湖泊环境重点考核中心城区和管委会违法填湖、违法开发、岸坡固化、湖泊及周边环境和道路污水漫溢问题。立面整治重点考核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临街楼宇小广告、门店招牌及违法广告整治情况。
我市今年将设立5000万元的城市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对优秀单位实施奖励。季度综合考评中心城区最后一名将被处罚70万元、管委会和远城区最后一名各处罚40万元。一年内累计3次月度考评不达标的街道,市城管委将建议相关区委按组织程序调整其主要行政责任人工作岗位。年终考评不达标的区街,取消当年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