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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李咏 通讯员莫难 周利雄)昨日从青山区获悉,该区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已通过国家发改委专家评审。
去年11月,青山区获批国家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随后,该区成立了以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方案编制领导小组,在近一年的时间内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上报方案。
方案根据重化工聚集区的特点,从青山资源环境承载力出发,提出以武钢、武石化、青山电厂“三个企业”为代表,打造循环型企业;建设都市工业园、环保产业园和高新技术孵化园“三大园区”,为“冶金、石化、电力”三大产业和重点企业的循环提供有效的载体和支撑;围绕生态产业、生态宜居和生态保护“三个生态功能区”,构建循环型城市。
方案中还列出了未来5年重点实施的7大类62个项目,总投资198亿元。
10月28日,国家发改委在京召开青山区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评审会,来自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国家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等方面的专家一致认为:方案立足区情,思路清晰,资料详实,重点准确,措施突出,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为全国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经验和依据。
青山区表示,将用5年时间,把青山打造成国内先进的循环经济示范区和生态宜居城市,当好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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