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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综合配套改革两年探路
武汉综合新闻网 www.cjn.cn
发表时间:2007-12-11 08:48 来源:长江网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长江网讯】  《决策》 浦东综合配套改革两年探路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重中之重

  不久前,当李先生一身轻松地走出浦东新区“市民中心”的大门,灿烂的阳光迎面扑来。他用两个小时在这里完成了所有的私营企业注册手续,而此前,办理相关手续“至少要半个月”。

  这是2006年10月浦东新区率先推出的上海第一家区级市民中心,平均每个工作日接待1500多名像李先生这样的企业主和市民。这里汇聚了浦东新区下属的20多个委办局的382个相关审批服务项目,而之前这些审批项目分布在浦东新区47个地方。

  作为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之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杜家毫和区长张学兵均对市民中心非常看好。按照张学兵的说法,市民中心已经成为市民的天地、社会的平台、政府的窗口。

  实际上,自2005年6月2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96次常务会议,批准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两年的时间,浦东新区的各项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75%改革已经展开

  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被批准后,经过半年时间的调研准备,浦东制定形成了综改《总体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并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

  不过,上海人“先做后说”、“少说多做”的低调风格,使得外界对于浦东新区在综合配套改革的很多方面感到陌生。但实际上,近两年来浦东在不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均取得了重大突破。

  据了解,截至目前,围绕国务院当初提出的“三个着力”(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转变经济运行方式、着力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三年行动计划》中确定的6个方面60项具体改革事项,75%已经展开。

  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浦东打破原有的行政划分格局,建立了覆盖全区的六大功能区域,探索了“职能互补、条块整合”的行政管理体制,对区域发展进行统一规划、统筹管理。

  在转变经济运行方式方面,浦东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成绩显著,尤其是在金融体制改革上,更引起了国家发改委的关注。比如,成立了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试行外汇“九条”措施等等。

  在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上,浦东新区更是破除重重阻力,推出“区镇合一、镇管社区、社区共治”等管理体制。

  不仅如此,浦东新区在社会事业领域体制改革的一些举措,也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肯定。比如,浦东新区推行的“委托管理、社会评估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公共教育“管办评”联动改革试点,就引起外界的广泛关注。

  “一首一末”的启示

  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对浦东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引人注意的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被列入其十大改革任务之首;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却被列入天津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末位。国务院的这种安排,给各界留下了无限遐想。而按照多位专家的说法,这是对上海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的重新审视和“纠偏”。

  专家认为,建立浦东综合改革试验区,着重是“综合”,着眼于纠正以前过于注重经济方面改革的偏差。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大都与政府转型密切相关,如金融体制改革和大型国有企业改革的滞后等,与政府改革不到位分不开。如果政府主导的投融资体制不改变,政府的职能没有根本改变,这些改革就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

  可见,在各项改革中,政府转型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在中央给浦东综合改革试验区下达的10项任务中,政府体制改革排在了第一位。

  显然,中央期望浦东能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与更深的层次上在政府体制改革方面进行探索与试验,从而为全国的政府体制改革积累与提供成功经验。

  实际上,拿浦东新区政府本身来说,按照上海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相关课题组的说法,虽然目前浦东已初步建立起了“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体制,但在政府职能上仍带有全能型、经济建设型特征,政府主导发展的痕迹比较明显。

  所以,浦东新区在第一阶段综合配套改革中所推出的多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举措,则直接指向新区政府自身诟病。比如,重新组建六大功能区域,实施“职能互补、条块整合”的行政管理体制,就是重新调整了新区政府部门、开发区、街镇之间的利益格局,在新区内引起不小反响。而重组后的政府部门,则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体。

  而从长远看,浦东新区推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更大的意义是,在于规避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中容易出现的决策风险、道德风险和社会风险。

  两年来,浦东新区一直显得低调,但改革却在稳步推进。

  浦东已经建立了市民中心和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开展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行全额财政拨付制度,促使街道把职能进一步转到加强社区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围绕推进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在中纪委、监察部指导下积极开展依法监察试点制定并实施行政效能问责制、评估制、投诉制、监察制等四项制度;在人事部指导下推进政府绩效考评制度和公务员聘任制改革试点等等。

  不过,张学兵仍然认为,目前浦东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的探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例如,“小政府”还停留在物理上的整合,只是把几个部门的职能归并在一起,离政府事务的重组、工作流程的再造还有一定的距离;“小政府”还停留在“精兵”的层面,“简政”做得还不够,还有些该转移的职能没有转移;“大社会”的发育还远远不够,社会中介组织还不够发达,事业单位的改革任务还很重,还有不少事业单位实际上在承担政府事务等等。

  “双组长制”助推改革

  按照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接下来的改革要在余下的25%部分下功夫。“容易改的都基本上改了,剩下的都是难改的。”张学兵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德铭在4月25日召开的“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第二次工作会议”上要求,下一阶段,浦东新区推行综合配套改革要做到“两个着重”:即注重制度创新,尤其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注重点面结合,进一步充分发挥浦东的示范带动作用。不仅如此,陈德铭还表示,接下来国家发改委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其它中央部委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改革合力。

  “一些改革,实际上也触及到了中央部委的利益,尤其是一些深层次的改革,阻力会更大,需要国家发改委来出面协调。”上海社科院一位专家说。

  而在第一阶段改革伊始,上海市与国家发改委等中央部委建立了部市合作机制,定期沟通、交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还同时成立了“双组长制”,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和上海市市长韩正担任组长。在这种合作机制的推动下,目前,中纪委、科技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十几个中央部门已在浦东开展了20多项改革试点。

  不过,第二阶段的改革,国家发改委对浦东新区仍然推行“三不政策”(不给钱、不给项目、不给优惠政策),浦东新区能得到的只是对外开放和制度创新的先行先试权。

  但很多专家认为,对于浦东来说,这是比给钱、项目或优惠政策更重要的特权。因为其将因此获得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浦东新区改革与发展研究院秘书长杨周彝就有一个形象的比喻,“优惠政策好比直接给粮食,而试点赋予的是‘生产自主权’”。不仅如此,在上海层面,目前上海市政府已经决定把城市规划、财税工作、土地管理、环保市容、项目审批、社会事业发展等六个方面的17项事权下放到浦东,赋予浦东更大的改革发展自主权。

  把这些重点领域的权力下放到浦东新区,一方面,将会理顺浦东新区与市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使浦东新区能够充分地舒展筋骨,推动余下的25%部分的改革顺利实现;另一方面,从中央和上海市政府那里拿到更大的改革自主权的浦东新区,在第二阶段所取得的改革成果,将会更加具有推广和示范意义。

  目前,浦东新区已经排出了今年的部分改革重点。尤其是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紧锣密鼓地推行“六大工程”。但是,综合配套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社会各方面多领域,浦东能否以重点突破推动面上改革,能否借助这次综改突破制约发展的关键性瓶颈问题,还有不小悬念。

 

责编: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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