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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租金补贴条件放宽
武汉综合新闻网 www.cjn.cn
发表时间:2008-10-27 08:05 来源:长江网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长江网讯】  楚天金报(记者黄振琳 实习生望瑞 通讯员谢平)昨日,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市民政局决定,对全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租金补贴的条件放宽——申请时可不提供租约;同时,受理申请时间延长10天,至11月15日截止。


  据介绍,除了对低保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外,今年下半年武汉市首次对约2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补贴。其标准是:中心城区低保家庭每平方米每月每人补贴10元,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每月每人补贴7元。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租金补贴按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的差额计发,每半年发放一次。


  据介绍,凡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400元以下(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均可到社区居委会填表申请。此前,申请时有房户需提交房产证,无房户需提交租房的租约。这次则不再强调提供租约。

 

责编:贾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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