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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核心价值体系 构建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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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讯
11月15日,华科大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报告会特邀著名党建理论专家周大仁教授解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校党委常务副书记冯友梅、副书记欧阳康等出席报告会。报告会由欧阳康主持。
报告会上,周大仁带领与会者重温了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紧迫性与必然性、基本目标与基本原则以及重大部署等精神。
周大仁根据自己的理解,把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决定的内容归纳为 “一个统领”,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和谐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两个提高”,即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三大战略”,即科教兴国战略、人才立国战略、创新强国战略;“四大建设”,即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六个必须”,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的协调统一,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他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关注的战略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活难点、社科理论界关注的理论热点,国人期盼,举世瞩目。全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此要认真领会、积极贯彻。
周大仁从17个方面总结了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实践突破和理论创新。其中,他谈到,六中全会是我们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次历史性跨越;《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个加强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奋斗目标,回答了社会主义为谁建设、怎样建设、靠谁建设等重大问题,是党的战略任务、科学理论、伟大实践的重大突破与创新;《决定》关于“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重大判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决定》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概括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加上“和谐”二字的新要求,这是重大理论创新;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欧阳康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周大仁教授的报告对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了全面、准确、深刻的阐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理论指导意义。在党中央的指引下,我们理应思考华中科大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发挥怎样的作用;院系负责人应着力创建和谐院系,减少院系工作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在目前正在进行的和谐校园、和谐文化建设中,各单位都应参与进来,充分发挥机能;此外,还应深化认识,把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目前正在开展的迎接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学生“公德长征”活动、教风学风建设等紧密联系起来,更好地推进学校各项工作。
华中科技大学各二级单位负责人、教工党支部书记等400余人聆听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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