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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
由市民政局发布的就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新思路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即将全面实施。 [详细]
·为解决以往救助工作开通救助热线、民生微博
·“十二五”期间实现低保救助和医疗救助标准翻番
·打造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

    救灾、救济、救助等“三救”工作是民政部门传统的、也是最基本的职能。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武汉已基本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集中供养为基础,灾民紧急救助为重点,专项救助相配套,特色救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全市近15万户、30余万城乡困难群众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日前市民政局就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新思路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即将全面实施。 
    建立大救助机制 
    城乡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被称为民政服务的“三个群体”。为进一步服务好这“三个群体”,进一步整合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救助、慈善救助、扶贫帮困、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各类社会救助资源,探索低保边缘户困难家庭的救助。武汉市将建立全市一体的“大救助”管理体系,形成各方面保障网眼漏下来的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全部通过社会救助保底的机制。
据了解,武汉“大救助”网将覆盖全市50万各类困难群体。2012年底前将建成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蔡甸区备灾仓库筹建工作也在有序推进。 
    打造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 
    今年开始,武汉市将整合资源,建设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建设平台,通过民政、人社、教育、公安、工商、税务、残联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各部门资源共享,救助对象相互衔接,救助信息互通,救助政策互动,提高救助工作协调发展。形成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建成后,将会大大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社会救助将会更加公平、更加透明、更加有效。”这位负责人说。 
    首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2011年底,民政部将武汉市列为全国第二批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试点城市。武汉民政将联合社保、房产、税务、户籍、车辆、工商、银行、证券管理、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建立相关信息的交换和比对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有效整合各部门救助资源,着力解决当前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多头救助、重复救助、救助资源浪费等问题,提高全市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制定《武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明确救助对象收入与财产的计算方法,收入、金融财产和自有财产的认定标准。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科学、规范、精细化的审核,有效解决困难居民收入核实难问题,实现社会救助的公正、透明、高效。深入推进全市“阳光低保”建设,重点完善低保准入和退出机制、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特殊困难人员分类施保机制,建立保障对象民情联系制度,形成制度健全、程序透明、操作阳光、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城乡低保管理机制,防止和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骗保”等现象,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十二五”期间实现低保救助和医疗救助标准翻番 
    2011年,武汉市连续第8次低保提标,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中心城区(含开发区)每人每月450元,远城区每人每月38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中心城区每人每年2400元,远城区每人每年2000元。全市低保保障水平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提高到第8位。“十二五”期间,武汉市将按每年15%的比例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届时“十二五”末城市低保标准将提高到中心城区每人每月920元,新城区每人每月8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中心城区每人每年5000元,新城区每人每年4500元,使全市低保保障水平跻身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方阵。 
    今后五年每年按20%提高大病救助标准 
    据武汉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12年起实施“大病救助工程”,将按每年20%的比例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通过多种救助措施并举,扩大城乡低保对象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减免城乡低保对象门诊医疗费用、建立重特大疾病慈善关爱救助基金、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按月进行生活救助等,形成一套比较全面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体系,更好地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重大疾病救助标准从现在的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将提高到“十二五”末每人每年16000元以上。 
    开通救助热线、民生微博 
    为解决以往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层层申报、周期较长的问题,武汉市年内将开通全市统一的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做到应救尽救,有求必救,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效率,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为及时掌握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武汉市年内将开设“民生武汉”民政官方救助微博,利用现代网络工具,快捷、灵活、高效地为困难群众答疑解惑,及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困难。 
    “届时,市民需要救助只需拨通一个专用免费救助电话就行,热心市民也可以通过民生微博提示民政部门哪里有困难群众需要救助。”市民政负责人说。
江城特色救助又有创新 
    元旦、春节期间现金慰问贫困户和“5个5”物资救助、社区“纳凉、取暖”工程、流浪乞讨人员“主动、爱心、抱团”救助、“慈善四送”等具有武汉特色的救助工作,被国家民政部称为“武汉救助模式”。 
    今年,武汉市特色救助再出新招,一是“残保全覆盖”救助,年内将为3.6万全市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二级重度残疾人单独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就业脱贫”救助,今年将为全市2300名困难群众实现社区再就业。三是“贫困阻断”救助,今年将资助特4000户困家庭学生上学,同时改善3000名农村贫困学生营养状况等工作。同时配合司法部门开展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配合房管部门开展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 
    民生文化进万家 
    社会救助工作首先要解决困难群众的物质生活困难,同时随着基本生活的改善,也应该注意改善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今年武汉市将开展的“文化救助工程”主要包括:协调文化部门,开展向城乡低保户等困难家庭赠送电影票、演出券活动,使全市30余万困难群众每人每年最少能免费进一次影剧院。 
    组织儿童文艺团体进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福利院;用文化启智、用文化丰富儿童的生活。 
    组织万名社区文化志愿者,开展关爱社区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在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物质生活的同时,从文化、心理上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城市。据悉,武汉5年内将有100亿元用于改善民生投入。

    链接: 
    服务民政幸福民生 
    武汉打造幸福救助体系建设
 
    社会救助体系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制度、城市“三无”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济制度等内容。它在保障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救助

    武汉市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对象共有30.65万人,约占全市835万户籍人口的3.67%。其中:城市低保8.7万户、19.1万人,占全市541万非农业人口的3.53%;农村低保5.47万户、11.55万人,占全市294万农业人口的3.93%。农村“五保”对象1.1万人。 
    1、城市低保:1996年武汉市启动城市低保制度,当时只有最高每人120元/月。经过8次提标,目前,中心城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化工区城市低保标准由360元/月提高至450元/月;远城区城镇低保标准由300元/月提高至380元/月。目前全市低保保障水平在全国19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8位。2011年,全市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5.89亿元(城市低保4.75亿元、农村低保1.14亿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农村低保:2004年城市低保向农村延伸,当年10月启动了农村低保制度,当时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东湖开发区及东西湖8个区,每人每年不低于900元;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5个远城区,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经过多次提标后,目前,中心城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化工区农村低保标准由1730元/年提高至2400元/年;远城区的农村低保标准由1440元/年提高至2000元/年。 
    3、今年准备第二次题标:提标幅度10%--15%。 
    4、专项救助。武汉市与低保相配套的专项救助政策已达16项,包括家庭医疗、教育、住房、供水、燃气、就业、殡葬等方面,年均支出资金约2.4亿元。近两年,以大病救助为重点,逐步提高大病救助标准,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2011年,全市大病医疗救助8615人,累计发放救助金3871万元,人均救助4493元。联合财政、卫生、社保等部门出台文件,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放开病种限制,开展门诊定额救助,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医疗救助水平。 
    5、农村“五保”供养。全市现有11403名农村“五保”老人,自愿集中供养7882人、分散供养3521人,均得到妥善照顾。2012年1月起,我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365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2400元/年,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得到改善。 
    6、特色救助。2002年起,我市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现金慰问贫困户和“5个5”物资救助活动,每年救助10余万户、30余万人次。2011年,改为向低保户增发1个月的低保金,同时对特困户和低保边缘户实行物资救助。2003年起,我市在社区启动夏季“纳凉”工程,2008年起,又实施社区“取暖”工程,每个点补助6000元电费,年支出近800万元。“5个5”物资救助、社区“纳凉取暖”工程等具有武汉特色的救助模式,多次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栏目报道,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 
    7、临时救助。2009年,我市建立实施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灾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低保边缘户等城乡困难家庭,按照城市居民每户1500元/年、农村居民每户1000元/年的标准给予临时救助。2011年,全市累计临时救助17112户,发放救助金1.18亿元,户均救助692元。为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去年6月份起,我市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和优抚对象将根据物价涨幅,每月享受数额不等的生活补贴。 
    8、灾害救助。我市基本建立抗灾救灾应急机制和灾害预警监测救援机制,构建起市、区、街(乡)三级灾害应急救助网络。有效应对冰冻雨雪灾害、洪涝灾害、龙卷风等自然灾害。圆满完成牵头援建四川汉源地震灾区、2008年全市3800多户雨雪灾害倒损房屋重建、2009年全市3903户农村无力自建房户危房改造、2010年全市2909户暴雨灾害倒房重建等重大任务,我局先后被评为“全省雪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对口支援四川省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对口支援四川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立功单位”。 
    孤残儿童

    我市现有城乡孤儿2525名,其中集中供养孤儿1114名、散居孤儿1411名。2011年1月1日起,我市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的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270元/月,城镇社会散居孤儿提高到800元/月,农村社会散居孤儿提高到700元/月,孤残儿童得到妥善照顾。总投资1亿元、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床位1000张的市儿童福利院分院已在东湖开发区流芳街开工建设。 
    残疾帮扶

    全市现有福利企业263家,在职残疾职工6334人,2011年完成销售额40亿元,向国家上缴税金1.8亿元。福利生产管理工作努力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推动福利生产适度发展,在带动残疾人就业,发展地方经济,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双拥优抚

    我市是驻军较多的城市之一,现有各类优抚对象26万余人,其中军烈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2.6万人。抚恤经费实现社会化发放,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兑现率、优抚对象抚恤金补助经费落实率均达到100%。2011年,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每人每年1600元大幅提高到每人每年7282元,对全市5850名年满60周岁的农村退役士兵发放了老年生活补助金,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了物价上涨联动补贴、基本殡葬服务救助范围,在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的同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流浪救助

    我市的“主动救助、抱团救助(12家城市圈救助站)、爱心救助”被国家民政部称为“武汉救助模式”。我以市救助管理站(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主体,以市救助管理站汉口、汉阳、武昌3个救助分站为平台,以各中心城区救助工作部门为补充,以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等新城区救助管理站为支撑,以社区临时救助服务点为基础,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整体行动的“1+3+6+X”城市救助管理体系。每天派14台救助车、42名工作人员,携带救助物资对全市实施拉网式巡回救助。 
    2011年,全市已累计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4.5万人次,流浪未成年人1797人。其中春运民工援助18833人次,医疗救助4281人次、返乡乘车凭证救助21240人次、实施护送返乡救助4774人次、安置24名查不清家庭地址人员。发放棉衣、棉被、棉鞋2.065万余床(套)、方便面、矿泉水、饼干6.6万余份(袋)。我市实现了中心城区1小时内及时救助;同时,建立全市应急救助三级响应机制,有效保证了“两会”及春节、清明、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的救助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市救助管理站与江汉大学等高校合作,设立社会工作室,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为矫治、心理辅导和技能培训;同时,联合社会力量举办爱心公益活动,让流浪未成年人感受社会关爱,更好地融入社会。 
    慈善江城

    2011年,全市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25次,募集救助资金1000余万元,救助贫困群体9494人次,在支援西南旱灾、玉树地震、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慈善情暖江城”、“慈善圆梦班”、“没有院墙的孤儿院”等慈善救助项目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市慈善总会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中华慈善突出贡献(项目)”和“中华慈善先进机构”。2012年春节我市再次为四类特困群体推出了“慈善四送”活动,为7000户特困群体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农历新年增添了温暖。 
    公益福彩

    “十一五”期间,我市福彩发行实现跨越式发展,累积销售福利彩票64亿元,为国家筹集公益金20亿元,福彩助学、扶贫助残、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一系列救助活动惠及困难群众数百万人。2011年,我市福彩销售额突破20亿元,再上新台阶。
殡葬惠民。全市现有7家殡仪馆和已投入使用十四家经营性墓地,局直属汉口、武昌、青山三个殡仪馆,江夏、蔡甸、黄陂、新洲四个区属殡仪馆。从2009年8月5日开始,武汉市启动了困难群众身后事救助工程,低保等困难群众身后事的基本费用全免。主要有火化、运尸、化妆、坛盒、环保葬等。每年仅这一项就减去了他们基本费用数百万元,去年共减去800余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武汉市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在社会救助方面的投入也大幅提高。2011年,全市共发放低保救助资金5.89亿元,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孤残儿童生活费7200万元,优待抚恤金1.2亿元;同时,还发放临时救助金1.18亿元、大病救助金3800万元,中央、省、市元旦春节慰问资金2亿元,慈善救助、福彩助学等各类救助资金1000余万元。全市社会救助总投入近12亿元,50余万城乡困难群众从中受益,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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