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
长江日报 10月6日,《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和与之配套的《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作为武汉城市圈的首位城市,武汉迅速初拟了自己的行动方案,并面向社会征求民意,吸纳民智,以求让方案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更加贴近,使广大市民更多地参与到“两型社会”建设中来。
将《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在全社会范围内展开广泛讨论,首先在于 “两型社会”建设是城市的共同目标。“两型社会”意味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但其终极目的是让人拥有良好的、能够持续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指向“两型社会”的改革试验,牵涉城市中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整个社会都应该以此为价值目标厉行变革,在各自的行为模式的转变推进改革。
共同的目标意味着共同的行动。“两型社会”改革试验没有旁观者,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美好家园也不是坐等就能从天上掉下的馅饼。《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要倾听市民的呼声,接受全体市民的审议和讨论,就在于它不仅是政府“实施”和“行动”,不仅需要行政主体通过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行,各方面体制机制的完善,同时也是每一个市场经济投资主体和市民的责任承担。
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和市民参与和行动,不单纯体现为每一个企业在生产中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每一个市民在生活中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作为利益相关者,企业和市民的参与和行动,也必然体现为他们能够于各项改革试验方案中合理表达自己的愿望和需求,并切实监督改革方案的实施过程和结果。
《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已经体现出政府于改革试验的推行中对民意的考量。但如何让这样的考量不流于一种形式和态度,让民众的利益诉求真正地在改革方案中得到体现,还必须在民意吸纳的各种渠道和机制上进一步扩展和改进。武汉作为发展探索、为改革先行的城市,要让改革的成果造福于民,让民众满意,在公众参与的模式、机制上也必须有探索的精神,也必须走在改革的前沿,以政府与公民之间更加广泛、深入的良性互动,使改革试验成为“公民事业”,以体现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精神,聚合起新的、更强大的发展能量。
责编:宋菁